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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 我市明起全面实行“五证合一”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30   点击数:2691  字体 [ ]

  从10月1日起,我市将在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据了解,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是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是以“三证合一”工作机制及技术方案为基础,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登记模式后,企业将不再另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原有验证和换证要求企业报送的事项经整合后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内容,由企业自行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对于已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的企业,不再收缴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已按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要重新办理“五证合一”登记,由省工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等部门按照统一数据标准和规范,将全省各地有关数据实时归集至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并分发至省以下单位。2018年1月1日前,原发证照继续有效,自2018年1月1日起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